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档案信息工作 >> 详情

“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及举报联系方式

时间:2016/9/13 阅读:687

 

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

“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15666810010

举报网站:http://zy.yt12380.gov.cn

举报短信:18753512380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政编码:265400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电脑版 | 手机版 |智慧党建APP |手机登录
党员教育中心 龙盟科技 Tel:1380630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