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监督工作 >> 详情

“应该下”的干部怎么下

时间:2016/6/6 阅读:498

日前,山西某市环保局长被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不小震动。其实,在过去的一年7个月里,山西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139人。其中,94人或因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出现较大失误,年度考核不称职等,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一个市的环保局长被调整为非领导职务,为何引起震动?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是一起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典型案例。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此官员被调整的原因并不复杂:该市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挂牌督办,整治环境成为全市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但这位局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实现预期目标困难。市委研究认为,该干部目前的工作能力、工作状态难以打赢这场硬仗,遂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对此,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孙大军介绍说:“没违纪、没违法,就是因为工作能力不够、状态不佳……”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干部“能上不能下”似乎成了一种“常态”。有的干部工作能力低、状态差,无所作为,却悠闲地当着“太平官”,只要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就不会被调整。能上不能下,直接导致一些干部产生了严重的“不愿为”“不想为”思想。这样的干部长期占据着领导职位,严重消解了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抑制了整个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因此,相较于违法、违纪,重大事故问责等传统的“必须下”,以及到龄退休、任期届满的“自然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应该下”,是从严治吏的难点,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一个突破。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就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出详细规定,对干部“下”的情形、“下”的依据、“下”的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细化,并在执行中动真的、来实的,调整了一大批“应该下”的干部。这样的做法无疑值得期待和点赞。

干部状态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晴雨表,“谁上谁下”是一个地方干部状态的风向标。清代官员武承谟任无锡县令时,曾在县衙照壁上撰联:“人人论功名,功有实功,名有实名,存一点掩耳盗铃之私心,终为无益;官官称父母,父必真父,母必真母,做几件悬羊卖狗的假事,总不相干。”完成“十三五”奋斗目标,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需要把建实功、求实名的干部用起来,更需要把“掩耳盗铃”“悬羊卖狗”的干部调下去。

一方面要按照中央要求和“三严三实”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并真正摒弃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在调整不胜任干部时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不徇私情,不迁就照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努力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让他们在能上能下的双车道中不断调整自己的状态,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立实功、求实名,做真公仆。如此,就能形成规章制度和思想认识的良性互动,不断开创干部能上能下的新局面。(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电脑版 | 手机版 |智慧党建APP |手机登录
党员教育中心 龙盟科技 Tel:1380630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