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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恪守“三责”树立良好形象

时间:2016/4/5 阅读:568

在干部选贤任能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个字简简单单地画出了好干部的标准像,清清楚楚地道出了群众对好干部的期盼。要想做人民的好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恪守“三责”:

一要恪守公道之责。公道正派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立身之本、为人之尊、处事之道,是领导干部的生命线。因此,要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领导干部为人修德的基本原则,生活中严于律己,道德上严守清白,精神上追求高尚,思想上光明磊落,行为上表里如一,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公公道道办事。作为领导干部不能心胸狭窄,要有广阔的胸襟和气度,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得进,记得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虚心接纳改正。

二要恪守改革之责。创新是机关工作的灵魂,也是工作的活力所在。领导干部要带好头,理清思路,突出重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推动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要在思想上有新的解放,理论上有新的提高,实践上有新的创造,始终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善于抓落实,找准结合点,拿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恪守为民之责。“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基层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期盼。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情系群众的思想意识,坚持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所期、急群众所需、解群众所盼。围绕一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党员群众排忧解难,以良好的人格魅力和个人品质赢得群众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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