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释放用人活力
“简政放权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核心举措。”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薄贵利教授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和政府关系作出新界定。当前我国人才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较浓厚,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对此,《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
“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正确发挥作用,就是要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市场能管的事情交给市场,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上来。这种政府的自我革命,彰显了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薄贵利说。
薄贵利表示,当前,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涉及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设置等方面。《意见》明确了多项突破性政策,回答了用人单位的关切。如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举措,为用人主体松绑,这将促进科学用人、合理用人和高效用人。
改革评价 营造创新动力
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导向急功近利,“掀锅盖”过勤,“行政色彩”浓厚,“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种种现象表明,因人才评价机制不尽科学,广大人才的成长发展和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在中国社科院人事教育局局长张冠梓看来,要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必须深化改革,科学制定评价标准,规范和减少对人才的行政评价,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评价机制的作用。
《意见》提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对此,张冠梓认为,此次调整既是对我国传统人才评价标准的回归,也是评价标准、方法上的与时俱进。
职称评定中对外语、计算机等“一刀切”要求的规定,曾为不少专业技术人才诟病。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这遵循了人才评价的规律和客观实际,减轻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应考负担,顺应了广大人才的期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研究员表示,《意见》提出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这说明职称评审覆盖范围正在从体制内走向全社会,体现了以人为本、一视同仁,有助于营造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氛围。
破除障碍 畅通流动渠道
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新政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然而,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依然存在。对此,《意见》中“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的首条内容便直指“破除人才流动障碍”。
“这抓住了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的关键。”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董克用教授认为,打破人为设立的壁垒,才能真正让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具体办法上,《意见》首次在中央层面上提出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这为解决人才流动中最“头疼”的户籍问题打开了突破口。
《意见》还提出,要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在董克用看来,近年来,从体制外到体制内的人才流动,各地各部门虽有试水,但仍是个例。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推动人才双向流动由地方试点到全面开花,流动机制更加合理。
此外,《意见》明确了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4个考核标准。“体制内尤其是党政机关有其特殊性,用人标准较高,特别是要政治过硬。”董克用表示,4条标准的排序非常重要,思想品德是首要标准,这为方落实新政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