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方党委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肩负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本地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一定要强化地方党委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把牢政治方向,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表率
《条例》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这就要求地方党委要站稳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必须坚定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对地方党委而言,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理想坚定,团结带领地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必须维护大局。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党委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大局、时时服从大局、处处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同时,善于把桂林工作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同桂林的实际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大局为重、为大局分忧、不给大局添乱。
必须令行禁止。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一旦形成,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桂林来说,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是国家赋予的战略任务,必须“一本蓝图绘到底”,按照既定目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任何时候都不能退缩。同时,作为地方党委书记,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必须旗帜鲜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政令畅通。
二、发挥核心作用,做总揽全局的表率
《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这就要求地方党委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把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科学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大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不断提升班子的整体政治判断力。地方党委书记要善于引导班子成员在事关地方建设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上,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积极投身地方建设与发展。
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第一要求。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市委常委班子规则议事。实行“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制”,在全会、常委会表决重大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委书记出议题并末位发言,经常委、委员充分讨论后实行民主表决,涉及人事任免的逐人逐事无记名票决。健全“常委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认真负责、负责到底、分工不分家、相互监督、主动补位”的要求,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常委,明确责权分工,健全集体领导。常委要定期向常委会和全会报告工作,促使常委正确行使权力。
把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作为第一推力。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越位。积极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组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市“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注重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筑牢制度基础,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表率
《条例》要求,“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这就要求地方党委要完善制度建设,着力筑牢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制度基础。
完善决策动议制度。对决策动议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从动议时机、主体、程序、纪律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制度,防止随意动议、临时动议、动议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实行动议酝酿机制,需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采取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的方式,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对动议事项进行初步酝酿讨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成熟度。实行动议责任制,初始动议人提出动议后,全过程记录和跟踪初始动议的实施效果,对动议差错,甚至出现腐败问题的,要视情形追究动议人责任。
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加大决策咨询工作力度,强化决策前咨询。实行调研记实,对决策事项的调研层次、参加人员、批次、对象、方式方法、个体和群体的调研结果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实,并确定相应评定标准对调研结果进行认定。推行决策听政,在拟定初步方案后,分层次征求各方意见,有条件的应召开工作对象听政会,问计于民。实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针对征求意见和听政的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后,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对方案的风险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提前为决策把关。
完善全会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明确全会的责任和履职途径、程序,确保全会运行有章可循。对全会召开的时间规定、议事范围以及重大问题的酝酿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全会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完善全会提案制度和列席会议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强化全会对常委会的监督。健全全会票决制度,有效落实全会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全会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面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性。
四、始终从严从实,做落实责任的表率
作为地方党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敢抓敢管坚守“主阵地”,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落实选人用人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关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一线培养考察干部,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有为有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着力选拔政治可靠、能驾驭全局、服务科学发展、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的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三转”,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好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和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整合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市、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党委抓、书记抓、有关部门统筹抓的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不重视的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追责。
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始终牢记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设新城、疏解提升老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调推进、生态文化相融、富裕和谐桂林”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桂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