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审计全覆盖不是简单地、硬性地要求对所有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或者‘逢离必审’,而是要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的实际情况,前移监督关口,注重审计效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近年来,我省一直持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计划管理不够科学、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愈加突出、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为“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根据《意见》,我省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依据审计对象的重要程度确定审计频次和审计方式。同时,制定完善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任前告知、年度报告、离任交接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对法定审计对象监督的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特点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监督检查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重点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村级审计工作的指导,通过把村务财务、经济活动、为民服务等情况审计清楚,找准、抓住、解决好影响村级运行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此外,还将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规范实施、提高质量,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今后,我省将不断探索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市、县、乡镇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在审计全覆盖任务重的情况下,整合本地区审计资源,统筹审计力量,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其他审计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
《意见》明确,在做到审计覆盖面“广”的同时,将力争反映情况“准”、查出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实用性,确保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