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是选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严格管理就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监督上,要敢于担当,敢于知责、尽责、负责。要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拧紧思想“总开关”、严把行为“风向标”、构筑监督“防火墙”,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改进教育方式,强化思想引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精研细读系列重要讲话。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身体力行、示范推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看齐意识,引领广大干部对照标准检视改进自己。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集中教育和自我学习提高的联动作用,使党员干部都能以“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约束。健全有关“加强和改进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意见,成立经常性管理督查机构,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检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意见,推行“干部工作纪实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明察暗访和重点督查、随机抽查与受理投诉相结合,并综合应用走访座谈、组织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随同办事、录音录像、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监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在解决个别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层次剖析根源,着力解决普遍性和共性问题,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整合各方力量,推动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运用好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行风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网站举报平台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狠抓直接面向群众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纪律约束,围绕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为官不为、虚假浮夸和“红顶中介”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积极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推进相关单位和部门作风明显好转,问题解决到位。
聚焦问责追究,形成倒逼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加大督办、反馈、整改、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传达贯彻上级部署不及时、方法举措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对不敢担当、回避矛盾问题,以致延误工作落实的;对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生硬、敷衍塞责的;对媒体曝光、上级督查要求整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存在的;对违反工作纪律,不遵守内部管理制度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事活力。科学运用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健全干部考核“先进奖励、倒数诫勉、末位淘汰”等制度,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挂钩。在选拔培养优秀干部的同时,敢于动真碰硬,对工作不在状态、办事不力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加大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推行中层干部跨部门、单位内部定期轮岗等制度,着力破解“中梗阻、庸懒散、低效率”等问题。
加大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开展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巡回演讲,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学先进、弘正气。定期剖析通报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不会为”、“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和“乱作为”等典型问题进行梳理,严肃处理,定期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