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格庄社区位于玲珑镇政府东北1公里处,始建于2009年3月,为“一村一社”型社区,辖区面积800亩,其中村庄占地200亩,社区占地3.8亩,人口320户,920人。社区党总支下设龙鑫集团和吕格庄村两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7名。2014年吕格庄社区先创先行,投资1500多万元,提升打造社区服务场所,新建3000平方米的服务中心大楼,完善配套了各类服务设施。目前,吕格庄社区已建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市场服务网点为补充、社区自治自理为导向、服务创新发展为目标的新型示范型和实验型农村社区。吕格庄村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文明村”、“山东省明星村庄”、“山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2017年随着市委“率先实现全域城市化”目标的提出,吕格庄社区以率先走在前列的精神和时不我待的干劲走上了发展快车道。按照新型服务社区建设标准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升级、引进智慧平台和社会服务,全面提升了社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创新管理模式,社区建设焕然一新
招远市玲珑镇吕格庄社区
一方面,建设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市、镇两级社区建设协调议事机制,市、镇先后下发《关于推进“四社”平台、人才、权益、服务融合促进“四社联动”工作的意见》、《招远市玲珑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农村社区工作意见》、《招远市玲珑镇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招远市玲珑镇吕格庄省级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方案》等文件,定期研究部署安排社区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衔接等工作,为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将社区党建经费、工作经费、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使社区各类经费使用更加规范。
另一方面,管理方式丰富多样。在党建引领上,以党员分片定岗联户的方式开展党员服务承诺活动,每名党员对自己所联系的住户提出承诺事项,并进行公开,充分发挥了党员的监督员、推进员、落实员、智力提供员的作用,提高了社区党员对社区发展贡献力量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在村民自治上,吕格庄社区对“村民说事室”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挖掘和整合,建立起“党员群众向支部说事、支部向社区党委说事”的大说事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制度,说事室无法解决、定夺的大事由社区组织及个人提出事项,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妇女及协商主体共同协商议事,协商意见在社区给予公示和执行。
完善配套服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吕格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为村民办理土地流转手续
一是服务设施配套化。按照农村社区一厅一校十三室的建设标准,配套各项基础设施,并高标准建设幸福院,内设棋牌室、康复室、老年日间照料室,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该社区在招远市率先推行农村智慧社区信息平台,该平台与镇便民服务大厅相连接,可以进行视频通话,现场视频认证,让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通过“一键式”功能完成养老、医疗、生活等呼叫视频服务,使便民、利民、为民、富民体现的更加细致周到;投资20多万新上LED高清显示屏用于开展社区宣传、公开社区村务、政务、财务。
二是服务内容具体化。为了使社区群众能够充分享受社区建设的成果,吕格庄社区在原来便民大厅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设立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信息咨询9个服务窗口,并安排相关职能站办人员到服务大厅进行业务直接办理和委托代理,使便民服务大厅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社区还先后与保洁公司、园林公司、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镇政府职能部门及公、检、法职能下沉,邀请法律管家和法律服务村村通入驻社区,民主协商方便了群众,提升了社区管理水平。
三是服务群体多元化。积极推动“四社联动”服务机制,购买社会组织进社区,先后购买金码头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和金都康复中心服务,关注居民身心健康,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建立金色童年、白衣天使、夕阳红等7支志愿者队伍,共145人,并有针对性为社区居民开展老年服务、反邪教宣传、文明祭祀等志愿活动,使社区服务丰富多彩;龙鑫集团作为吕格庄社区的集体企业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购买医疗服务免费为60岁以上老人进行义诊,为老年人身体健康护航。
注重社区治理,社区氛围更加融洽
金码头社工指导社区青少年排练舞蹈
一是社区环境更加优美。吕格庄社区对社区环境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完成320户居民的网络、有线电视改造,所有住户完成改厕、改厨并先后投资100万引进净水设备为居民免费提供纯净水饮用。同时,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每天公示保洁小组,让居民进行监督,实行垃圾集中收集转运,保持环境优良。
二是安全网络更加严密。社区建立治安、火灾、事故灾难等应急体系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社区治安小组定期检查社区治安,并详细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本。设立监控室并投资20余万元在重要路口安装高清数字监控,监控室安排专人值班,每天都有巡逻队在社区巡逻,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
三是社区关系更加和谐。吕格庄社区对《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4+2”工作法要求,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实行民主决策,切实保障了村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居民充分共享集体发展成果。同时,社区定期开展“好婆婆”、“好家风”评比活动,积极推选“四德榜”,并定期组织居民进行教育培训,每年为社区居民进行电商培训、农业培训不少于10次,不断提高了社区居民增收技能。